發布時間:2020-01-02
2019年10月31日,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、國務院關于積極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的決策部署,穩妥有序推進混合所有制改革,國務院國資委在總結中央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的基礎上,制定了《中央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操作指引》。根據該指引,中央企業所屬各級子企業實施混合所有制改革,一般應履行以下基本操作流程:可行性研究、制定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、履行決策審批程序、開展審計評估、引進非公有資本投資者、推進企業運營機制改革。
【責任編輯:陳寧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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