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章來源:浙江省國資委 發布時間:2019-03-29
為貫徹落實鄉村振興戰略有關部署,日前,浙江省農發集團與浙江省湖州市政府簽訂合作協議,計劃投資32億元在該市東林鎮、道場鄉實施“全域土地綜合整治”兩個項目,著力打造可參觀、可總結、可復制、可持續的鄉村振興示范區,積極探索“前端全域整治、后端產業培育導入”的鄉村振興新模式。
項目針對鄉村振興面臨的缺資金、缺產業等主要困難,從單一土地整治轉向“全域土地綜合整治”,通過全面規劃和系統設計,努力實現土地集約利用、農業新興產業導入、農村基礎設施和居住條件改善、生態環境修復等綜合目標。為推進項目實施,將重點采取“十個一”的舉措:(1)一個定位。以“服務全域綜合整治助推鄉村產業振興”為宗旨,做鄉村振興綜合發展商。(2)一個目標。建成可借鑒的鄉村振興示范區,打造政府主導、市場主體、農村主場、農民主人的可持續可復制鄉村發展模式。(3)一套班子。建設具備投融資、農旅康養產業、規劃建設、招商運營等專業能力的人才隊伍。(4)一個平臺。組建浙江農發鄉村振興投資發展公司,并根據落地項目,采用獨資或與當地國企控股合資的方式組建項目公司。(5)一個支撐。全方位多渠道打造鄉村振興服務聯盟,形成服務鄉村振興、集聚發展資源的生態體系。(6)一攬子計劃。編制五年行動計劃,明確項目、投資、資源或資產、營收等。(7)一個基金。設立鄉村振興發展基金,撬動更多社會資本投向農業農村。(8)一套標準。制訂資源導向、效益導向的鄉村振興項目遴選標準體系。(9)一批項目。集聚一批儲備項目,篩選一批符合開發發展條件的現代農業園區、“全域整治+”村落等落地項目。(10)一系列品牌。培育自有的項目綜合開發平臺品牌、鄉村商業產品品牌、農產品品牌等。
【責任編輯:王鈺】